党支部和党员公开承诺制度
2022-07-23
一、承诺范围: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均在承诺范围之内。
二、承诺内容:公开承诺以实事承诺为主体、专项承诺为补充,要求党支部和党员围绕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开展年度承诺,围绕服务群众开展实事承诺,围绕急难险重任务开展专项承诺。
三、承诺分类
(一)实事承诺。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服务群众”的原则,把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作为实事承诺的主要内容。党支部要围绕党员群众最关心、最急需办理的实事作出承诺;党员根据自身能力和特长等情况,每年或每个时期向群众承诺做1-2件实事。
(二)专项承诺。根据急难险重任务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随时作出专项公开承诺。
四、监督保障
党支部和党员承诺内容确定后,要填写公开承诺书,承诺书一式三份,本级组织存一份,上一级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党支部和党员要针对承诺内容建立承诺台帐,制定具体措施,明确完成时限,确保承诺落实到位。党支部和党员兑现公开承诺的情况,作为党员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