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将为文化产品出口提供预约通关服务
2014-08-06
日前,四川省政府提出了《关于加快对外文化贸易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全省将壮大文化贸易企业,支持在四川举办国际性文化创意类活动,实施四川优秀文化产品和服务对外推广工程,推动川剧、川茶、川菜、川酒文化和出版(版权)、巴蜀画派、蜀锦蜀绣、民族歌舞、杂技、灯会、工艺品、影视作品、动漫游戏等四川特色文化出口。
据了解,全省将把对外文化贸易复合型人才培养纳入全省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体系,对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文化服务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
同时,全省将建立完善与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以及相关人员出入境相适应的通关管理模式,提升通关效率,对灯展、杂技、演艺等企业人员出境手续办理实行便利化措施,为文化产品出口提供24小时预约通关服务等便利措施。
根据《意见》内容,到2020年,四川将围绕演艺、彩灯、艺术品、文化旅游、动漫游戏等重点文化产业,发展壮大一批对外文化贸易企业,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产品和品牌,培育一批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和平台,培养一批对外文化贸易人才,使四川对外文化贸易在对外贸易总额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国际市场份额进一步扩大,努力建成西部内陆开放型文化产业发展高地。
全省将鼓励和支持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文化企业从事法律法规允许经营的对外文化贸易业务,并享有同等待遇。建立四川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目录和产品数据库。
与此同时,全省还将培育和认定一批具有一定出口规模、出口潜力较大、出口配套条件较好的省级对外文化贸易基地,鼓励和引导境内外具有国际影响力和行业带动性的外向型文化企业和机构入驻。
在文化贸易创新上,全省将深入实施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推动成都、绵阳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和核心技术。
另据悉,全省将建立完善与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以及相关人员出入境相适应的通关管理模式,提升通关效率,对灯展、杂技、演艺等企业人员出境手续办理实行便利化措施。培育该省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成为海关高信用企业,享受海关便捷通关措施。对图书、报纸、期刊等品种多、时效性强、出口次数频繁的文化产品,经海关批准,实行集中申报管理。
对文化企业出境演出、展览、进行影视节目摄制和后期加工等所需暂时进出境货物,按照规定加速验收。对暂时出境货物使用暂准免税进口单证册(ATA单证册)向海关申报的,免于向海关提供其他担保,并提供24小时预约通关服务等便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