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 年)和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文物局专项规划,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十二五”时期,文化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呈现文化软实力不断增强、文化生产力不断发展、文化影响力不断扩大、文化民生不断改善的良好局面。 思想理论建设扎实推进,主流思想舆论巩固壮大,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绩显著;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显著提升,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初步建成;巴蜀文艺精品力作不断涌现,“振兴川剧”工程取得阶段成效;文物保护、考古发掘、大遗址保护、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文物安全监管等重点工作成效显著,博物馆体系日臻完善,文物科技保护水平稳步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和机制不断健全,文化遗产传承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年均增速超过20% ,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建设成效显著;现代文化传播能力不断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显著增强,媒体融合发展成效明显;体制创新激发改革活力,国有文艺院团、非时政类报刊、电影院转企改制、全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整合任务全面完成,出版单位和产业集团重组等重点领域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对外文化交流和文化贸易水平进一步提升,四川文化“走出去”在广度、深度和高度上取得突破;“人才兴文”战略稳步推进,人才培养、激励、评价、保障机制逐步完善,文化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四川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奋力推进“两个跨越”,加快推动治蜀兴川方略深入实施的重要时期。 从全国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文化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文化建设的战略地位进一步突显;习近平总书记就文化建设发表系列重要讲话,为新时期文化改革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的要求更加紧迫,文化产业成为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支点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战略深入实施,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发展对外文化贸易前景更加广阔。 从全省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文化改革发展,文化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天府新区上升为国家级新区、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获批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历史性机遇,为文化改革发展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但是,我省文化发展面临的挑战仍然严峻,文化发展总体水平偏低,与文化资源大省地位还不相匹配,与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还不相适应,与经济发展水平还不相协调;区域和城乡文化发展还不均衡,特别是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以下简称“三区”)文化发展短板明显,实现文化小康任务十分艰巨;公共文化设施“建、管、用”长效机制还不完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总量还不足,供需错配矛盾较为突出;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还不高,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培育不够,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还不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有待提升;文化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健全,制约文化发展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体系还不健全,历史文化资源挖掘整理还不够系统和深入,四川文化影响力亟待提升;文化经营管理人才、文艺领军人才、高端智库人才、全媒型专家型新闻人才较为匮乏,基层文化工作力量配备还不到位,文化建设的人才基础亟待夯实。要深刻把握文化改革发展形势的深刻变化,立足我省文化建设实际,主动适应、把握、引领新常态,抢抓发展机遇,创新发展理念,厚植发展优势,破解发展难题,不断开拓我省文化发展新境界。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以文化产业的大发展推动文化事业的全面繁荣,加快文化小康进程,为实施“三大发展战略”、推进“两个跨越”、谱写中国梦四川篇章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力量、道德滋养和文化条件。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导向。 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提供积极健康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
坚持创新创造。 遵循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规律,推进理念创新、手段创新、基层工作创新。 积极稳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媒体融合发展步伐,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 实施“文化+”战略,拓展文化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广度和深度。
坚持协调均衡。 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坚持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并行并重、协调发展。 推动文化建设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协调均衡发展,补齐发展短板。
坚持开放合作。 统筹整合国内外各类文化资源要素,深度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文化传播和交流,提升文化发展竞争力。 大力推动四川文化走出去,讲好四川故事、传播四川声音,展示四川良好形象。
坚持共建共享。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充分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使全体人民有更多文化获得感。 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发挥人民主体作用,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
(三)发展目标。
到 2020 年,文化发展环境明显改善,文化产业竞争力明显增强,巴蜀文化影响力不断扩大,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升,文化发展主要指标进入全国第一方阵,如期实现文化小康目标,基本建成文化强省。
文化作品创作生产能力大幅提升。 重点打造 30 部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体现时代文化成就、代表四川文化形象的精品力作;实现名家传戏 20 人次,传承 25 出经典川剧,扶持 40 部剧目创作;国家艺术基金立项资助项目达到 100 项;生产电视剧 80部,电影 60 部,出版图书、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物总品种数达 5. 76万种;著作权作品登记数量突破 20 万件。
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设施建设基本达标,贫困地区县县有流动文化车,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全面实施;实现国民综合阅读率达到 90% ,国民数字化阅读率达到 80% ;全省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 98% 、98. 99% ,基本实现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为全民免费提供突发事件应急广播服务;农家书屋年均新增出版物 60 种;建成 46318 个阅报栏(屏)。
文化产业成为支柱性产业之一。 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不断完善,文化产业结构更加合理,文化市场更加繁荣有序,文化科技支撑更加有力,文化消费持续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与服务更加丰富,文化产业对经济转型升级的贡献更加明显。 到2020 年,1—2 家企业进入全国“文化企业 30 强”,A 股上市文化企业与“新三板”达 9 家以上,资产过百亿元文化企业达 5 家以上,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省 GDP 比重 5% 以上。
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基本形成。 古蜀文明、三国文化、民族民俗文化传承创新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四川历史文化名人研究取得丰硕成果。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和开发利用水平不断提高,文物文博文创事业链、产业链基本形成。 优秀传统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巴蜀文化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扩大。
到 2020 年,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实现 100% ,重大文物险情排除率达到 100% ;博物馆总数达到 280 个,年服务人次达到 5600 万,国有馆藏珍贵文物保护率达到 100% ;文化创意产品种类达到 1000 种;培训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不少于 1500 人次,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不少于 30 人。
“高清四川智慧广电”基本建成。 建立高清四川标准体系,高清覆盖率达到 100% ;建成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NGB), 建成并投入运行城镇公共视听热点 80000个、数字文化视听社区 40000个、视听乡村 10000 个。
媒体融合发展取得重大突破。 媒体数字化率、融合率达到100% ;推出 2—3 个在全国有较强影响力的融合发展新媒体产品,建成 3—5 个有强大实力、传播力、影响力和公信力的新型媒体集团,形成 5—8 个全国知名新型媒体品牌。
产业发展实现转型升级。 扶持文化产业总资产、总收入超过百亿元的产业集团 2—3 家,总资产、总收入超过 50 亿元的企业5—8 家,新增 3—5 家上市企业;“高清四川智慧广电”拉动消费规模超过 1000 亿元,带动上下游行业新增产值超过 3000 亿元。
文化市场监管更加有效。 基于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的文化市场信用信息数据库涵盖全省 90% 以上的文化市场经营主体,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在全省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用率达到 95% 以上。
文化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重点扶持资助 50 名巴蜀名家和 100名巴蜀文化英才,支持 50 名青年戏曲表演人才进艺术院校深造,为“三区”培养 3500 名优秀文化工作者。
文化对外开放能力显著提升。 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文化走出去格局更加完善,外向型文化精品生产更加丰富,对外文化贸易和投资进一步扩大,对外文化传播和交流进一步深化,巴蜀文化品牌更多进入国际市场。 到 2020 年,对外文化贸易额超过 10 亿美元,初步建成西部内陆开放型文化高地。
三、繁荣艺术创作生产
(一)推进优秀文艺作品生产。 坚持振兴川剧,加强川剧、戏曲曲艺和民间文艺扶持;推动文学、戏剧、音乐、美术、舞蹈、曲艺、杂技、书法、摄影等各艺术门类创作全面繁荣;加大剧本创作扶持力度,组织实施四川省优秀剧本共享资源库、四川省全民艺术普及优秀项目库;振兴四川出版,实施巴蜀出版工程,抓好“四川历史文化名人系列”出版;创新网络视听内容监管,支持网络作品健康发展,催生更多网络精品;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
(二)加强优秀作品传播推广。 发挥四川艺术节、四川电视节等重大文化活动示范引导作用,扩大优秀文艺作品知名度和观众覆盖面;发展网络文艺,创新艺术传播渠道,支持建设综合性剧目排练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国有排练场所向民营院团开放;加强对剧场、演艺区发展的支持和引导,探索推进艺术产品创作生产与剧场资源的整合利用;探索剧场建设、运营、管理的科学模式,研究制定剧场运营管理规范;加强对各艺术门类领军人物和代表性艺术家的宣传推介,支持其采风创作、出川交流办展、演出、出版艺术创作成果等。
专栏1 创新巴蜀文化艺术精品生产体系重点项目
重大主题创作工程:实施舞台艺术精品工程、省重大主题美术创作精品工程,组织实施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国家或省级重点文化创作生产项目;重点扶持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现实题材、“一带一路”题材、民族题材等创作生产。
文化精品创作(创建)工程:实施储备一批、扶持一批、推出一批舞台艺术创作滚动扶持计划;发展民族文化精品扶持、创作工程;推动巴蜀出版、重点报刊建设工程,继续抓好《巴蜀全书》编辑出版;实施广播电视节目创新创优工程、“美丽四川”广播影视精品创作工程、网络视听内容建设工程。
艺术创作生产源头工程:组织实施“三个一批”(征集新创一批、整理改编一批、买断移植一批)剧本创作扶持计划和剧本孵化计划,对符合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条件的优秀戏曲剧本创作项目予以支持;开展四川省戏剧文学奖评选、全民艺术普及优秀作品辅导评选;实施优秀戏剧创作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创作研讨、新作评讲、编剧培训、创作采风等活动;实施文艺评论家培养计划。
川剧振兴和地方戏曲曲艺保护传承扶持工程:开展地方戏曲曲艺、民间文艺普查调研,建立优秀保留剧目名录;大力推动名家传戏———川剧及四川曲艺名家收徒传艺工程,积极开展大中小学戏曲进校园活动,提高学生艺术鉴赏能力;推进四川戏曲博物馆建设。
文艺作品展演展览平台建设工程:加强文艺作品展演展览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文艺作品评价标准和体系;适时申办国家级综合艺术盛会;实施“互联网+文艺创作”计划;推进数字艺术档案、数字美术馆建设。美术馆画院标准化建设和美术创作收藏工程:实施“美术馆市(州)全覆盖”计划,推动美术馆画院标准化建设工程,制定全省美术馆画院评估定级办法和标准,推动建立美术馆、画院等相关社会组织;实施全省美术馆画院专业建设提升、发展扶持计划;推动四川省美术创作收藏工程,鼓励艺术家、收藏家和社会各界向美术馆画院捐赠优秀美术作品,支持美术馆对珍贵藏品的修复保护。
巴蜀书画艺术传承创新工程:整理巴蜀书画艺术历史文献,实施巴蜀画派名家工程和巴蜀画派人才培养计划;大力开展巴蜀画风采风写生和创作研究活动;实施巴蜀画风创作研究成果国内外交流推广计划,举办巴蜀画风学术交流论坛、年度巴蜀画风创作研究成果国内外巡展等活动;开展巴蜀画风创作研究成果专题收藏。文艺服务配送和帮扶工程:推动省级文艺院团演出服务配送工程,支持各级文艺院团深入基层进行公益性展演、巡演以及多种形式的艺术普及教育活动;深化“结对子、种文化”活动,实施“三区”艺术创作提升计划。
四、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一)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健全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规范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机构服务项目和流程;以标准化促进均等化,补齐公共文化服务短板,推动区域间、城乡间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协调发展;探索利用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入户,推进图书报刊进家庭工程建设;推进藏区州、县广播电视节目覆盖,引导和推动广电机构、社会机构在乡(镇)和有条件的村建立 10000 个广播影视服务网点。
(二)加快公共文化设施提档升级。 推动基层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化,加快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全覆盖;对未达标的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进行新建和改(扩)建。 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幸福美丽新村文化院坝),深入实施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文化传承行动,围绕文艺演出、读书看报、广播电视、文体活动等打造城市“15 分钟文化圈”和农村“十里文化圈”;推动县级以上广播电视台、发射台、监测台和数字影院基础设施设备达标升级,全面提升数字化、网络化、高清化制播能力和承载能力。
(三) 提升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水平。 推进城乡“结对子、种文化”;建立公共文化服务需求反馈机制,开展“按需点单”服务;以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为中心推进总分馆制建设;开展以流动文化车为主要形式的流动文化服务;大力实施全民阅读和全民艺术普及行动计划;推进红色文化、军营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等各类社会文化事业建设;加强区域文化机构合作,促进成渝城市群公共文化服务协同发展。
(四)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 整合公共数字文化服务项目资源,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建设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管理云平台;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探索开展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试点;制定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标和绩效考评制度,探索公共文化服务第三方评价机制;探索推广农民文化理事会机制,大力推进民办文化机构发展。
(五)实施广播影视惠民工程。 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实现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推进地面数字电视建设,力争本地节目数字化覆盖率从 40% 提升至 80% ,完成全省无线覆盖数字化转换;建立完善省、市、县电影放映监管平台,切实加强放映监管;做好中小学生爱国主义影片放映,切实解决外出务工群体看电影难问题;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积极推动全民阅读立法,推广数字阅读,逐步建立免费赠阅体系;加快推进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完善传输覆盖网络和接收终端,实现全省行政村广播村村响;建成基层政务信息发布、政策宣讲和灾害预警应急指挥调控平台。
(六)推进文化精准扶贫。 加大对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项目、资金的倾斜力度;盘活贫困地区文化资源,大力实施文化惠民扶贫工程,加强贫困地区县、乡、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贫困村文化室达标建设力度;加强贫困地区文化流动服务建设;实施文化惠民演出行动;指导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做好文化与旅游、农业、生态等融合发展规划,发展特色文化旅游、现代观光农业等产业,打造红色文化、藏羌彝民族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旅游品牌;鼓励乡村和民族地区开发非物质文化旅游商品和乡村民宿旅游项目,支持其提升文化内涵和附加值;贫困地区广播电视数字化覆盖率、地方节目数字化覆盖率分别达到 98% 、80% ,推动“贫困乡村”变“视听乡村”。
(七)深入实施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文化传承行动。 加强历史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利用;实施乡村记忆工程,加强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筹划建设一批民俗生态博物馆、乡村博物馆,评选一批传统民居、传统街区、古村落、传统名镇以及民俗文化和民俗工艺传承人;实施历史文化展示工程,利用传统民俗节日,开展春节庙会、元宵灯会、中秋摆塔等文化活动;加强历史文化网上传播,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搭建历史文化网上展播平台。
专栏2 丰富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重点项目
文化精准扶贫项目:推动 88 个贫困县县级数字电影院达标、应急广播平台标准化建设和村级文化室建设,配备流动文化车;建成 11501 个贫困村阅报栏;对未达标的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进行新建或改(扩)建;推动文化扶贫数字下乡、基层书屋数字化工程;推动阅读服务创新工程、高清视听惠民普及工程;开展农民就业和致富增收技能免费培训,搭建农村文化电子商务平台;实施乡村文化风貌塑造工程、“一村一品”文化项目打造工程、文化“能工巧匠”培养工程;开展藏区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暨“法律七进”活动。
公共文化设施项目:推进四川大剧院、四川剧场、天府新区省级文化中心等重大文化设施建设;推动市(州)级图书馆、文化馆、综合性博物馆、文物大县博物馆及无博物馆县文物库房建设工程;实施广播电视台升级达标工程、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达标工程、监测台标准化建设项目、县城数字影院达标改造项目、农家(社区)书屋提档升级工程、乡镇固定数字电影放映点建设、广播影视公共服务网点标准化建设工程。
民族文化“春雨工程”:组织民族地区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制定对口援助工作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汉藏文化交流活动”和四川文化志愿者边疆行活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实施社会文化组织培育工程、广播影视数字化高清化全覆盖工程、四川应急广播建设工程;实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均等化工程,建立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内容资源库;推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县建设;搭建公共文化服务云平台,推动公共数字文化地方资源库建设;实施免费开放提升工程、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开展“书香四川”、“书香天府”全民阅读和全民艺术普及行动,开展“畅享院坝”、博物馆青少年教育活动和汉藏文化交流等品牌文化惠民活动;实施“阳光工程”———中西部地区农村文化志愿者服务行动计划,建立文化志愿者及服务项目的数据库;实施中央和地方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特殊群体文化产品扶持计划:开展面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文化活动,培育一批特殊群体文化服务品牌;推进文化
系统老年大学规范化建设。公共文化“5+3”发展格局:在成都经济区打造“互联网+公共文化创意示范区”;在川南经济区打造“公共文化+产业整合示范区”,积极发展生态旅游和文化旅游;在川东北经济区打造“公共文化+资源开发融合发展示范区”;在攀西经济区打造“公共文化+工业化融合发展示范区”;在川西北经济区打造“公共文化+生态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深入实施“互联网+公共文化服务”行动计划。
五、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一)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工程。 统筹巴蜀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深入挖掘古蜀文明、历史名人、巴文化、三国文化、藏羌彝民族文化、道教文化、峨眉武术文化、民间民俗文化等巴蜀优秀传统文化;实施巴蜀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行动计划,推动巴蜀优秀传统文化的文态和业态创造性转化和发展,增强巴蜀优秀传统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建立巴蜀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区和研究基地,加强文化遗产和档案文献的保护和利用,促进巴蜀文化优秀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弘扬巴蜀文化精神,传承传播优秀巴蜀文明成果。
(二)加强文物保护。 加大全国重点和省级文物单位保护力度,推进国保省保集中成片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做好基本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工作,加快大遗址保护示范工程建设;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街区中的文物保护单位抢救保护;推进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