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文化厅 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建立2019年度音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的通知
(消息来源:四川省文化厅)
各市(州)、扩权县(市)文广新局、财政局,省级有关部门:
为做好2019年度四川音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要求
(一)入库对象。在川注册的音乐产业相关企事业单位自愿申报。
(二)入库时间。入库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6日(以实际送达时间或寄出邮戳为准)。
(三)入库条件。为促进我省音乐产业的加快发展,凡符合《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文化厅、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印发<四川省音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教〔2017〕30号)要求,2018年以来的音乐产业重点项目、2018年以前组织尚在继续实施的重点项目皆可入库。
在入库项目过程中,若出现入库受阻或入库渠道不畅等事项,请及时向文化厅或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反映。
(四)资金支持。按照《四川省音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教〔2017〕30号),对申报入库的项目将择优通过专项资金方式给予支持。
根据《关于印发〈节庆活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国清组发〔2015〕1号)精神,专项资金不支持节庆会展等活动。
二、入库程序
按照《关于印发<四川省音乐产业发展项目评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川文办发[2017]38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县(区)级和市(州)级入库项目经各市(州)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和财政局初审,由市(州)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汇总后统一报文化厅。
省级入库项目由相关省级部门汇总后统一报文化厅。
三、入库数量
不限。
四、入库材料
(一)一般性材料
1.四川省音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入库表;
2.入库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3.项目预算方案、实施方案;
4.如项目为两个及以上企业合作的,需要出具相关授权书、合同和入库权限无争议等方面材料;
5.项目背景、项目目标及主要内容,其中主要内容应包含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产业拉动、发展前景和创意创新等方面的概述及相关资料;
6.是否已获同一年度省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的情况说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8.经审计后的企事业单位财务报表。
(二)针对性材料
1.申请项目补助的,提供项目实施情况介绍、相关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评估文件、前期投入凭据(复印件),其中前期投入应为本项目的实际支出凭证;
2.申请贷款贴息的,提供银行贷款合同、付息凭证(复印件);
3.申请绩效奖励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书和原始凭证(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确保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2.每份入库材料只入库一个音乐产业项目;
3.入库材料一式三份,各项资料及复印件需加盖入库单位鲜章。
五、联系方式
文化厅 程玉鹏 028-86693296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吴蕾蕾 028-86696712
财政厅 张洪捷 028-86727132
特此通知。
详见文化厅网站:
http://www.sccnt.gov.cn/html//6001/detail/49rPbRSTtHIG7xIovkvSPWSmIFLWte5e.html?from=time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