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四川省文化产业全行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实践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的要求,认真履行文化强国的神圣职责,四川省文化产业工作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高职业道德修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为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产业做出贡献。
一、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 忠诚文化产业。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强国战略,积极宣传、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使权利和义务,恪尽职守,爱岗敬业,不断增强文化产业工作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
三、 努力提高业务水平。认真学习文化产业知识,钻研本岗位业务技能,脚踏实地,勤奋工作,努力创造优异的工作成绩。
四、 发扬团结奋斗精神。相互尊重,团结协作,诚实守信,弘扬正气,克己奉公,甘于奉献;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
五、文化艺术不能“掺假”,加强文化产业领域的法制建设,规范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传播,营造尊重艺术、保护艺术作品的良好氛围,维护文化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文化创新精神和文化创意产业,是整个文化产业发展中十分重要的方面。应该努力增强价值观和道德体系的建设,只有整个社会建立了很好的价值观体系和道德体系,才可能从根本上杜绝文化艺术行业的盗版、造假现象。
六、坚持奉献社会,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素质修养和业务水平,在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实现社会效益的过程中体现自我价值;廉洁自律,自觉维护本行业声誉和单位的名誉。
七、 坚持创新发展,树立全方位的创新意识。包括思维创新、观念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技术创新、文化创新和服务创新,注重学习并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不断巩固创新发展。
八、坚持团结协作,良性竞争。企业之间要在尊重知识产权的前提下加强联系,交流经验,扩大合作,共同维护和发挥行业整体优势,形成合力。
九、坚持以人为本,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充分发挥和保护从业人员的积极性,鼓励文化创新和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重视人才培养,开展业务培训、业务交流和职工教育,建设企业文化,铸造企业精神,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十、倡导文明礼貌的社会公德。用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等社会公德规范自己的言行。继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弘扬时代主旋律,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文化产业工作者。
十一、本准则由商会第一届第二次理事会表决通过。修订版由商会第一届三次理事会表决通过。